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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2018-2020年度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的通知
关于创建2018-2020年度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的通知
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市教科院,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我市素质教育和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深入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仙桃市“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将科技教育与学科教育、社会实践和德育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学校更加重视科技教育的普及、科技教师的培育和科技教育资源的挖掘,为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营造一个良好氛围。
二、创建标准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从指导思想、教育管理、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辅导员队伍建设、科普活动等六个方面进行创建。具体内容见科普示范学校评选和命名标准(附件一)。
三、组织机构
由市科协、市教育局牵头成立科普示范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市教科院、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科技馆为评选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启动(2018年1月—2018年3月)。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科普示范学校的重要性和深刻意义,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学校内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2018年3月—5月)。在本阶段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软件硬件一齐抓。在市创建科普示范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全面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要建立创建专项档案,把创建规划、年度计划、活动安排及相关材料形成完整的创建档案。
(三)自查申报(2018年6月)。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评选标准自查自检并提出命名申请。
(四)检查考核(2018年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创建的学校进行考核,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实地考察、查看资料、现场座谈等方式,将检查考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确认。对符合示范标准的学校授予科普示范学校称号。
(五)巩固提高(2018年10月—2020年)。科普示范学校要确保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科普教育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巩固已有成果,不断创新载体,不断发挥示范效应,使我市青少年科学素质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创建规模及奖励措施
1、示范期为三年。每次授牌学校不超过5所。
2、每次被授予“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的学校情况将由领导小组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科普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参加市级及以上科协、教育等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并推荐参加“湖北省科普示范学校”的评选。
六、其他要求
1、各学校根据科普示范学校评选条件和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达到评选条件后,按要求申报。示范学校的申报、推荐、评选工作,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学校的经济负担。
2、申报材料采取文本材料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评总结材料(不超过2000字)、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附件二)各一式三份。
3、本通知同时在仙桃科协网、仙桃市教育网上公布。
4、联系人:王波 市科协普及部 3212386
市教育局基教科3310369
附件:1、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评选和命名标准
2、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申报表
仙桃市科学技术协会 仙桃市教育局
2018年1月5日
附件1:
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评选和命名标准
为充分调动学校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发挥现有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在学校广泛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水平,规范我市科普示范学校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一、指导思想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科普教育,注重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教育管理
1、学校把科普教育作为学校领导、任课教师任期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纳入学校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有具体措施。
2、学校要成立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分管校长担任组长,成员有教务主任或德育(小学大队)专职干部和专职科技辅导员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期和年度科普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对科技课教师、班主任、课外科技辅导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3、按照九年义务制大纲要求,小学每周科学课不少于两课时,强化科技实践活动。中学应在选修课中开设科技教育课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农村中学应因地制宜搞好实用技术培训,50%在校学生应基本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高学生的生活技能。
三、经费保障
学校有专款用于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鼓励科普活动成绩突出的学生和辅导教师。
四、基础设施建设
1、学校建有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相匹配的科技活动室(馆)、科技工作室、实验室和图书室、计算机室,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科普书籍不少于学校图书室总量的30%,学校科技教育场所不小于150平方米,配备能满足开展科技教育需要的必备器材,并得到有效利用。
2、学校有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突出本校特色的传统科技活动项目。
3、有固定的校外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展校外科普活动。
五、辅导员队伍建设
1、学校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并为其开展科技教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校内科技辅导员热心青少年科技教育,掌握科普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辅导员数量能够满足学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需要。每年有科技辅导员参加科技辅导员培训。
2、广泛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学校应与我市科技人才集聚的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系,聘请有关专家人才做辅导员,开展好科普教育活动。
六、科普活动
1、科普活动扎实有效。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师生参与率达95%以上。根据学校和青少年的特点,积极组织参加市级的各项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科协、教育等部门举办的各类科普活动。
2、学校应成立相应的科学社团并经常开展活动。社团要做到“六有”:有活动计划、有规章制度、有活动地点、有固定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有辅导教师、有活动成果。
3、利用各种科教资源向学生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和价值观,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各类科普活动应有文字、照片和录像等档案资料。
附件2:
仙桃市科普示范学校
申 报 表
学校名称:(盖章)
学校负责人:(签名)
申报日期:年月日
仙桃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八年制
填写报送说明
1、申报表:申报单位名称应与盖章单位名称一致,申报单位应按照表内要求如实填写。
2、装订
(1)填写申报表时,字体规格、大小和行距要一致,用A4纸排版打印,不得书写填报。
(2)材料统一用A4纸清晰打印,提交的照片不使用原件张贴,采用电脑彩色打印,每张A4纸排列2-4张,并注明照片的简要内容。
(3)材料采用正反面打印或复印,横排的表格或证书等材料请注意正反面的排序,标题均放在里面。
(4)申报材料收集齐全后,请按申报表、附件材料目录表和附件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3、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章齐全。
一、学校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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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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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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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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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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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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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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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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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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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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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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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限15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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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科技教育组织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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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分管领导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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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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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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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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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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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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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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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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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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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师队伍主要情况(可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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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行 政 职 务 |
技 术 职 务 |
专业/特长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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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校科技教育情况(每项限填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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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技场所和科普阵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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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学校科教经费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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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学生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的数量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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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学校参与竞赛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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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学校师生获奖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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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科技教育工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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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学校开展科学教育的主要内容、特色、优势和创新点,3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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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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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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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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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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